转发校学生处《关于评选10-1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奖学金的通知》
各二级学院、院区:
为了奖励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,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,树立榜样,形成比学赶帮的良好学风和校风,拟在全校学生中开展综合奖学金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和学风示范班、先进集体的评选活动。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综合奖学金的评选办法
08级春季班的学生各奖项的评选办法,参见2007版《学生手册》——“奖学金评审条例”;
08秋(含)以后入学的学生各奖项的评选办法,参见2010版《学生手册》——“奖学金评审条例”。
二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和学风示范班、先进集体的评选办法
参见2010版《学生手册》——“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”、“学风示范班”评选办法和“先进集体评选办法”。
四、其他注意事项
1、评定奖学金、荣誉称号的个人至少参加过无偿献血活动(体检不合格也视为参加过献血活动,不影响奖学金、荣誉称号等评定)。
2、评定奖学金、荣誉称号的个人必须参加过普通话水平测试(暂未安排参加的除外)。
3、评选工作在各二级学院、院区党总支书记领导下,由辅导员主持,班级奖学金评定小组在评定过程中要注意客观、公正性。若发现有与事实情况不符者,除取消荣誉称号、通报批评外,有关个人将不得参加下一学期/学年评比。
4、评选过程及结果须及时在班级、二级学院、院区公示。
5、评选工作请于9月21日(周三)前完成(表格和电子版的汇总材料,以学院、院区为单位交至学生处204室)。电话:67105420;E-MAIL:yexfeng@163.com。请及时按要求完成,以便统一审批公示。
需提供的材料如下:
(1)“奖学金、荣誉称号汇总表”(提供电子版与纸质版,纸质版须加盖院系章)
(2)“奖学金登记表”(一式两份)
(3)“校三好学生、校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”(一式两份);
(4)“学风示范班申请表” (一式两份)及相关佐证材料;
(5)“先进集体审批表”(一式两份)及相关佐证材料。
本通知及相关表格已上传至学生处网页。
6、各级各类综合奖学金、荣誉称号的评选,解释权归属学工部。